臺灣醫學會為協助建立實證醫學、倫理、法律相關的教育輔導機制;改善醫療品質,計畫於北、中、南區舉辦多場「醫療的科學、倫理與法律討論會」,並已陸續舉辦,參加醫師踴躍。
目前排訂:
舉辦時間 |
舉辦地點 |
報名截止日期 |
92.06.09 |
高雄醫學大學 |
92.06.05 |
92.06.29 |
台大醫院 |
92.06.25 |
參加會員將授予倫理法律繼續教育學分2分,歡迎踴躍報名。
「醫療的科學、倫理與法律討論會」 報名表 |
1.□ 6月9日、下午3:00∼5:00;高雄醫學大學大講堂。
2.□ 6月29日、下午2:00 ∼ 4:00;台大醫院西址第七講堂(台北市常德街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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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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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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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參加會員一律免費。
2.參加會員授予倫理法律繼續教育學分2分。 |
會員可選擇下列方法逕行報名:
依據醫師法第八條規定:
醫師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下列繼續教育之課程積分達180點以上:
- 醫學課程。
- 醫學倫理。
- 醫療相關法規。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至少應達十八點以上。
前二項繼續教育課程積分,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醫學團體辦理審查認定;其符合規定者,並由該團體發給六年效期之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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