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於101年3月20日召開「醫學倫理委員會議」,會中邀請台大醫學院蔡錫圭教授口述台灣醫學教學用遺體(現稱「大體老師」)的歷史,並提出建立人體實體解剖(Autopsy)之醫學倫理規範,以教育醫師尊重生命、提高醫德,重點整理如下:
一、台灣醫學教學用遺體(現稱「大體老師」)的歷史:
- 臺大醫學院醫學生大體解剖實習用遺體來源,在光復初期,是延續台北帝大傳下來的慣例,由1922年施乾先生創立的「愛愛寮」(專門收容街友及孤苦無依者)提供。
- 「愛愛寮」自創立至1960年間,每年約貢獻10-20具遺體提供醫學院醫學生大體解剖實習,約4-5位學生即可使用1具遺體實習,符合學生解剖實習的需求。
- 台大醫學院為「愛愛寮」貢獻之每具遺體提供喪葬費,為了追思感恩,每年亦舉辦莊嚴的祭典儀式,魏火曜教授擔任院長時期(1953-1972年),邀請「愛愛寮」代表參與儀式及會後餐敘。1965年左右,於祭典儀式之後,利用等待用餐時間,帶領「愛愛寮」人士參觀校園,發現在醫學院圖書館舊址學生活動中心公開展示的醫學生攝影活動中,有二張大體解剖照片,引起「愛愛寮」代表極大不滿,認為對捐贈者極為不敬,憤而離去,從此「愛愛寮」不再提供遺體,迄今已達五十餘年。
- .經此攝影事件,台大醫學院即明確規定,嚴禁學生於解剖實習時攝影,亦加強宣導醫學生尊敬遺體(大體老師)、提高醫德的理念。
- 1949年國防醫學院遷台後設立解剖學科。初期由台大提供遺體給國防醫學院實習用,其後隨著台北醫學大學等多家醫學院陸續增設,遺體數量不足,平均10-16位醫學生才可使用1具遺體。
- 1973年,台大、國防醫學院與臺北醫學院為解決遺體不足的問題,成立「台北市各醫學院分配遺體連絡中心」;1984年修訂「解剖屍體條例」明確規範無主遺體作為醫學院教學實習用途之規定。
- 目前日本各大學醫學院皆有「白菊花會」的組織,由身後自願捐贈大體供醫學生解剖實習的人士組成,因此各醫學院的遺體不虞匱乏,平均每位醫學生可分得1具遺體。反觀台灣,直至1995年慈濟證嚴法師推廣「捐贈遺體、訓練良醫、奉獻社會」的觀念,才開啟大體捐贈風氣,所得遺體提供台大醫學院以外的全台各醫學院大體解剖教學。
- 近年來,自願奉獻大體供台大醫學院實習教學者已逐漸增加,因此勉強夠用,但與理想仍有一段距離,亦希望台灣繼續推廣損贈大體的觀念,以提昇國內醫療水準。
二.「人體解剖倫理規範」各醫學院皆有相關規定,本會應廣為宣導,以培育更多良醫,內容綜合如下:
- Autopsy對醫學教育及行醫技術貢獻良多,應教育醫學生上課時態度恭敬、莊嚴。
- 學生應事先利用模型或影像系統做好教育,以增強Autopsy的效果。
- .設立醫學系之醫學院應有完整的解剖學科及完善的遺體保存儀器設備,教育部亦應列入評鑑,確實審查。
- 每年應舉辦公祭或紀念儀式,以感恩、追思大體老師及其遺族的大愛。
- 醫學生應以恭敬的態度執行解剖及手術技巧訓練,結束後Autopsy亦應妥善處理。
- 醫學院在大門或院區適當地點,設立捐贈遺體名單的紀念碑,以示敬意。每年邀請貢獻遺體的家屬參觀一年來醫學教育進步的成果。
- 醫學院應頒布「遺體解剖規範」以利醫學生遵循。
- 每年醫師畢業典禮,邀請解剖學科教授致詞,以示對Autopsy 之感謝。
- 醫院對自願貢獻Autopsy之個人,提供生前醫療優惠。
- 醫學院應設立捐獻遺體紀念館,具體表達追念Autopsy的大愛及醫學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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