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新增流感疫苗接種對象 Q & A

一、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Q1今(106)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包含之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其認定方式為何?
A
1.已領取國民健康署編印「孕婦健康手冊」之懷孕婦女,若懷孕初期產檢院所尚未發給孕婦健康手冊,則可檢附診斷證明書。
2.持有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完成新生嬰兒登記之戶口名簿之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以「嬰兒之父母接種年月」減「嬰兒出生年月」計算小於等於6個月)。

Q2為何將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納入流感疫苗接種計畫之公費疫苗使用對象?
A:嬰幼兒為流感的高危險族群,惟6個月內嬰兒尚不適合接種流感疫苗,為保護嬰幼兒,將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納入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以保護嬰幼兒;另外有研究也顯示,婦女在懷孕及產後2週內,感染流感後發生併發症及死亡風險都相對較高。

Q3: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應該去哪裡接種公費流感疫苗?
A:您可以到全國各鄉鎮市區衛生所、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接種公費流感疫苗,不受戶籍地限制。

二、孕婦
Q1孕婦或準備懷孕的婦女是否可以接種流感疫苗?
A: 可以,孕婦為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流感疫苗優先接種對象之一,也是我國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孕婦由於懷孕期間生理狀況的改變,會增加感染流感的嚴重度及產生併發症的風險,且研究資料都顯示孕婦接種流感疫苗對其本身及胎兒均無特殊危險性,因此建議孕婦接種流感疫苗,而準備懷孕的婦女,亦可考慮於流行季來臨前或流行期自費接種疫苗。

Q2為何將孕婦納入流感疫苗接種計劃之公費疫苗實施對象?
A: 因為懷孕時免疫系統以及心肺功能受到影響,將增加罹患流感後出現併發症或住院的風險,而接種流感疫苗是最好的預防方法。準媽媽接種流感疫苗,不僅保護自己與肚子裡的胎兒,也間接保護出生後6個月內的嬰兒,所以政府將孕婦納為我國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

Q3孕婦為什麼是感染流感後出現併發症的高風險族群?
A: 研究指出懷孕時因體內荷爾蒙變化的影響、營養需求的改變,以及孕期情緒與壓力等因素,使得心肺功能受到影響,免疫系統對流感病毒的抵抗力下降,故孕婦是感染流感後出現嚴重併發症及死亡的高風險族群,同時也提高胎兒流產、早產及死產的機率。有研究顯示,孕婦在懷孕後期以及產後2週內,感染流感後發生併發症及死亡風險都相對較高。

Q4哪些孕婦不宜施打疫苗?
A: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以及我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建議,孕婦於任何孕期均可接種流感疫苗。至於不宜施打的狀況,為孕婦本身有接種禁忌症,如已知對疫苗的成分有過敏者、過去注射曾經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者,均不予接種。另外,要特別注意當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度疾病者,則應等病情穩定後再接種。

Q5孕婦接種流感疫苗安全嗎?
A: 研究顯示,懷孕期間接種不活化流感疫苗,對於孕婦及胎兒並未增加風險。因此孕婦接種流感疫苗是安全的。

Q6孕婦感染流感時,應該怎麼辦?
A: 請儘速就醫,醫師會給予妥善的診斷與治療建議,經醫師評估後,如有需要亦可使用流感抗病毒藥劑。

Q7怎麼保護剛出生的小嬰兒,避免感染流感?
A: 建議於懷孕時接種流感疫苗,如來不及於懷孕期接種流感疫苗,則建議母親於生產後儘速接種疫苗,並於寶寶出生後哺育母乳。研究顯示,懷孕期間接種流感疫苗以及出生後哺育母乳,可以減輕出生後6個月內嬰兒感染流感的嚴重症狀以及減少感染風險。此外因為出生後6個月以內的寶寶還不適合接種流感疫苗,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已列為公費疫苗接種對象,除此,也建議家中其他成員以及照顧者,可以自費接種流感疫苗,避免疾病傳播。

三、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Q4今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包含之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其認定方式為何?
A
1.幼兒園托育人員:依據104年7月1日公布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所稱教保服務人員,包含在幼兒園服務之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等。
2.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包括托嬰中心之主管人員、托育人員、教保人員及助理教保人員等。

Q5為何將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納入流感疫苗接種計畫之公費疫苗使用對象?
A:鑑於托嬰中心、幼兒園等場所內之嬰幼兒為流感高風險族群,罹患流感容易產生群聚並且併發重症,因此該等場所之主要照顧者接種流感疫苗可以間接保護嬰幼兒,經提106年3月13日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會議,將「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納入106年度流感疫苗接計畫實施對象。

Q6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應該去哪裡接種公費流感疫苗?
A:由其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及造冊後,再送請當地衛生局所協調安排接種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