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擬於4月中旬寄發108年8/13日內專證書到期「展延通知書」,
請尚未修滿教育學分之會員,把握時間儘速修習

內專證書108年8月13日到期,專科證號002191~002390會員,合計180人,目前仍有部分會員尚未修滿教育學分,秘書處已於1月22日寄發積分不足通知,敬請尚未修滿教育學分之會員,把握時間儘速修習。至於已達換證標準之會員,秘書處預計於4月中旬寄發展延通知書,請會員儘速辦理證書展延申請,以維護個人權益。

依據衛生福利部關於「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展延」之相關規定如下:

  1. 專科醫師應在證書效期屆滿前,修滿教育積分300學分(其中A類積分不得少於150分);主動向醫學會提出展延申請,由學會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部辦理展延。
  2. 專科醫師如因故無法在效期內提出展延申請者,應在證書效期屆滿前提出特殊理由,送請醫學會轉呈衛生福利部同意後,始得於效期屆滿之日起一年內補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