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業已寄發5/18內專證書到期「展延通知書」,請
尚未修滿教育學分之會員,把握時間儘速修習

內專證書109年5月18日到期,專科證號002594-002616會員,合計13人,目前仍有部分會員尚未修滿教育學分,秘書處已於108年12月20日寄發積分不足通知,敬請尚未修滿教育學分之會員,把握時間儘速修習。至於已達換證標準之會員,秘書處於109年1月7月業已寄發展延通知書,請會員儘速辦理證書展延申請,以維護個人權益。

依據衛生福利部關於「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展延」之相關規定如下:

  1. 專科醫師應在證書效期屆滿前,修滿教育積分300學分(其中A類積分不得少於150分);主動向醫學會提出展延申請,由學會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部辦理展延。

  2. 專科醫師如因故無法在效期內提出展延申請者,應在證書效期屆滿前提出特殊理由,送請醫學會轉呈衛生福利部同意後,始得於效期屆滿之日起一年內補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