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醫五十年的經驗與感想

李中憲

我的同學賴其萬醫師一向重視醫學倫理,他要我為醫病平台寫篇文章,我答應他在我退休後分享些自己行醫的經驗與感想。其萬見到醫學生抱怨,悔不當初進了醫學院,他體會到醫療環境的改變與醫療糾紛的增加。他與幾位有心人士討論後成立了醫病平台,使病人與醫生能互相了解,彼此體諒。他提到重建雙方的尊重與信任。

由於人類知識的成長,科技的進展,媒體的擴張,社會制度的改變,使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變得更複雜。醫生與病人之間己不像以前單純。醫學知識的成長己不是一個醫生腦力可以承受的,醫療已漸漸變成多餘層次的團隊工作teamwork。病人從網上得到不少的醫學資料,對醫生的要求增加,政府與醫療保險公司對醫生要求的文件documentation更加繁雜,新一代的醫生給予病人的時間減少了,醫生與病人的関係也淡薄了。雖然世界宇宙一切不時地轉動變化,但是也有一定不變的法則,醫生的責任還是為病人解除病痛,也應該是最為人尊重的職業。一個醫生祇要本著愛心為病人服務,雖然偶爾會有差錯,大部分人是可以了解和原諒的。

我行醫四十年從沒有想過是為了賺錢而看病人,社會對我們的報酬是相當優厚,衣食住行不用愁,孩子們上大學也不用貸款。病人的感恩也常常給我們精神上的支持與鼓勵。有一位七十多歲女病人來看我,她從口袋取出一顆薄荷巧克力糖給我,並說是昨天她在Olive Garden飯店拿到這顆糖果,她特別珍惜地收起來送我的,她感謝我多年來對她的照顧。這顆糖已經半熔化了,但是當時我心裡的感受是無法形容的。有一天我接到一位老病人女兒的電話,邀請我去參加她父親百歲的生日,她説這是她父親的心願。當我去參加他的生日,他已經有老人痴呆症,但是他還認得我。

我也曾經照顧過一位年輕女病人,她可能是一般醫生認為最壞的病人。我第一次看她的時候,她才十九歲,她已經被外科醫師動過esophageal atresia與gastric ulcer的手術,她有返復發作的胃潰瘍。她長得美麗而且相當聰明,但是她的生活很亂,她用藥,她是急診處的常客,她看了不少的醫生。因為肚子痛,她常來看我。在我照顧她的期間,她也被外科醫生開過刀,我也曾經送她到Mayo Clinic去會診。

她常常半夜打電話給我要藥,我給她胃藥,我勸她少用麻醉藥。偶爾她會在聖誕節寄賀卡給我,有一次她還在卡上附信,寫到用麻藥的習慣,她希望能改過,但是很因難。我照顧她二十多年,後來她二年沒有來看我。有一天她突然出現在我的診所,她來感謝我多年來對她的照顧,她告訴我,二年前她喝酒發生車禍,行動不便,她坐輪椅。她的生活改了,她不再喝酒用藥,她上教堂到學校去演講,告訴年輕人不要用藥、喝酒。她說這場車禍是上帝給她最好的恩賜。
提到醫療糾紛,我在四十多年的行醫生涯,有三次被控告。一次是四十歲medcaid的肥胖女病人,外科醫生為她做了減肥胃手術,我只看她一次門診,做一次胃鏡檢查,她的律師把所有看過她的醫生們與醫院都控告了,二年後她換了律師,才取消對我的訴訟。

另一件是幾年前,我被醫院請去會診一位近五十歲的女病人,我的診斷是部分腸阻塞partial bowel obstruction,可能是Crohn’s disease。她出院後到印第安納大學醫院開刀,証實是Crohn’s disease。三年後,她來看我因為肚子痛,我作了大腸鏡檢查,大腸正常,末端小腸有些小侵蝕㿉痬。我認為可能是復發性Crohn’s disease,我作了一些血液檢驗,也作了計算機斷層成像CT scan,沒有腸阻塞的現象,但是可能有輕微的發炎與纖維化,同時報告有一個可能腫瘤在肚臍下,這腫瘤的影像已在三年前的CT scan 顕示,而且大小不變,胰臟正常。我建議病人嘗試humira,病人有點遲疑。我送她回去印城大學醫院去會診。三個月後(到大學醫院會診二個月後)重複CT scan顯示胰臟癌,病人後來去世,她的丈夫一年後控告我誤診。她的病歷送到medical review panel,六位醫師認為我沒有過錯。

第三個病例是一個長期抽煙的中年男人,因為大便有血,他的家庭醫生要我作大腸鏡檢查,我用熱活檢拿掉一個小息肉。第二天他來見我的護士沒有抱怨,第三天晚上急診處醫師打電話给我,報告病人在急診室抱怨肚子痛,血液檢查白血球增加,X光沒有顕現自由空氣在腹腔free air in peritoneal cavity。我建議作CT scan,發現在大腸邊有一個拳頭大的發炎性腫瘤。他當晩被外科醫師開了刀。因為長期抽煙,他的肺可能不正常。手術後三天,麻醉科醫師才拿下氣管插管。他控告我醫療失誤。我的醫療責任保險公司的律師見了我,以後她與對方律師通了二十多封信與作一次取証deposition。

經過幾個月後,律師告訴我要選擇六位專科醫師到medical review panel審查小組,雙方各選三位,而且要雙方同意。我的律師建議我要換掉原來的三位醫師,我問她理由,她也說不出。我認為三位醫師都是醫學會認證的,沒有必要換,我希望這件控訴早早送到醫療糾紛審查小組,我認為這祗是拿大腸息肉的可能性併發症,我不認為有疏忽過失negligence。雙方律師還是要換醫生,換了幾次,拖了三個多月才選出審查小組醫生。六位專科醫師認為我沒有過失,這案才解決。

當我的律師要換審查小組醫師時,我認為雙方律師可能在欺詐我們。我打電話給醫療責任保險公司主管抱怨。我認為這件控訴早應該送到審查小組,不須雙方律師來回二十多封信,也不須換原先被推薦的審查小組醫師 。我很灰心,我得到的回答是我不知道美國的法律程序。法律應該保護病人,病人有不幸的併發症,保險公司應該給予補助。我認為法律的程序應該改進,我希望律師對醫病關係能更加了解,我也希望病人與家屬能給醫生有機會解釋病情的經過,醫生與病人彼此多了解,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法律程序。

 當一個醫生應該每天檢討自己對病人所作的醫療。我開業最忙的時期,一天四小時門診、四小時內視鏡手術,還要到三家醫院迥診與會診。有一次我到一家醫院(不是我的主要醫院)去會診一位五十多歲的婦女,她的主要投訴是肚子痛與體重減輕。我去看她時已是晩上九點,隔天去看她也在晚上九點以後,我告訴她與家人CT scan發現她有卵巢腫瘤,可能是癌症。第三天晚上我去迥診,她的丈夫不要我再去看她,他對我說我是好的診斷醫生但是不是好醫師。她的家庭醫師並不怪我,他認為病人不喜歡聽到自己有癌症。

我自己反省,我當時實在太忙,沒有給病人與家屬多些時間,而且也不應該天天在晚上九點後去看病人。當我作住院醫師時,有一位七十多歲的病人因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昏迷,我治療他的血糖與酸中毒。隔天他醒來,血糖幾乎正常,他的家人很感激。第三天他的血壓下降,他又昏迷了,他得了敗血症,結果他去世了。我很後悔,當時沒想到細菌感染導致糖尿病失控,這病人有中耳炎。

另一病例,我為一位老病人作大腸鏡檢查,她有嚴重的憩室病,她的乙狀結腸嚴重變形。她選在靠近她住家的小醫院,我在早上七點作檢查,十點多護士打電話告訴我病人抱怨肚子痛,我要護士送她去作X光檢查,報告腹腔有空氣。我打電話請了外科醫師去會診,她被送到城南的一家大醫院開刀。我沒有回去看她,也沒有機會跟家屬解釋。事過兩年,她又進入醫院,我被請去會診。她的兒子見到我很生氣,不要我看她。我把她的病歷拿出來,要解釋給他的兒子,他也不要聽。我當時心裡真是痛苦,我很後悔二年前沒有回去小醫院向家人解釋。

我已退休了,回想過去,要作一位好醫師也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有人問我,如果有來世,我是否再選擇當醫師,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我引用四十多年前,當我在University of Rochester作fellow的時候,一位老教授 Dr. Harry Siegel的話:「To be a doctor is great, the medical science is exciting, the patients are all different, your life is not stereotype as being an engineer, you are always be  respected and if you are smart or dumb, you will all do well」。

(李中憲醫師簡介:1969年畢業於台大醫學院第22屆醫科,1972年負笈美國,2017年退休。經歷:Indiana medical school clinical assistant professor; fellow of American college of physicians; fellow of American college of gastroenterology; fellow of American gastroenterological assoc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