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9月中旬已寄發111年1月12日內專證書到期「積分不足通知」,
請尚未修滿教育學分之會員,把握時間儘速修習

內專證書111年1月12日到期,專科證號006444~006794之會員,合計348人;目前仍有部分會員尚未修滿教育學分,秘書處於9月中旬寄發積分不足通知,敬請尚未修滿教育學分之會員,把握時間儘速修習。至於已達換證標準之會員,秘書處將於10月上旬寄發展延通知書,請會員儘速辦理證書展延申請,以維護個人權益。

依據衛生福利部關於「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展延」之相關規定如下:
專科醫師應在證書效期屆滿前,修滿教育積分300學分(其中A類積分不得少於150分);主動向醫學會提出展延申請,由學會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署辦理展延。

專科醫師如因故無法在效期內提出展延申請者,應在證書效期屆滿前提出特殊理由,送請醫學會轉呈行政院衛生署同意後,始得於效期屆滿之日起一年內補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