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會員報名願任「審查醫藥專家(含醫院總額疾病分類輔助審查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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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健保署為辦理全民健保醫療服務審查醫藥專家(含醫院總額疾病分類輔助審查專員)遴聘事宜,函請本會推薦符合資格之適當專家人選。
  2. 考量專家之遴聘受到相關規定及名額限制,推薦名單若無法遴選為聘任名單,亦將列入健保署人才庫參考。
  3. 推薦名單經確聘為健保署審查醫藥專家(含醫院總額疾病分類輔助審查專員)後,於審查案件時應依規定,符合迴避範圍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及其同體系關聯院所群之醫療服務案,皆應予以迴避。
  4. 符合資格條件:
    1. 「審查醫藥專家」
      • 具五年以上教學、臨床或實際經驗。
      • 五年內未曾停業、廢止執業執照或職業證書處分或受處分之執行。
      • 五年內未有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規定停約,終止合約或不予特約處分或受處分之執行。
    2. 「疾病分類輔助審查專員」
      • 取得疾病分類師考試及格證書。
      • 具疾病分類工作五年以上實務經驗。
      • 符合專業學(協)會定期教育訓練學分規定。
  5. 凡會員符合條件,且願任中央健康保險署「審查醫藥專家(含醫院總額疾病分類輔助審查專員)」,請於4月15日前填具報名表 (參考填寫資料: 科別專長代碼、醫師資格證書代碼,以電子郵件(E-mail:lin@tsim.org.tw)向本會秘書處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