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IC卡自92年7月1日起區域級以上醫院全面雙軌上路
健保IC卡之Q&A

  健保IC卡業於92年7月1日起,在各地區域級以上醫院全面雙軌上路,民眾可以持健保紙卡,也可用健保IC卡就醫;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部分,亦將依其資訊配合能力,陸續完成準備作業,預定於92年10月1日起全面雙軌上路。
 
Q1:具有榮民或低收入身分,但健保IC卡上沒有註記,應如何處理?
A :健保IC卡可使用五年免換卡,而具有「福」(低收入者)、「榮」(在公所加保的無職業榮民)投保身分之註記會改變,因此中央健康保險局未於卡片表面印刷註記,而將其資料載錄於IC晶片中。
如因時間落差,發卡時健保IC卡中未及註記「榮」、「福」身分者,可於就醫時就近在醫療院所進行卡片資料更新身分註記,或至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分局、聯絡辦公室、聯合門診中心設立的公共資訊服務站或鄉(鎮、市、區)公所的讀卡機進行更新。
 
Q2:民眾所持的健保IC卡外觀姓名正確,但讀取晶片內的姓名卻有不符的情事,能不能接受其看診?
A: 因健保IC卡晶片內的隱性資料中文存放20Bytes,且使用Big5碼,僅能顯示1-2萬字。
故健保IC卡的姓名欄位,遇有民眾姓名屬難字(罕見字)或姓名字數長於10個字時,卡片外觀的顯性資料雖印有正確姓名,且為完整長度,但晶片內存放的隱性資料,遇有難字會以「*」表示,字數則限於10個字以內。
是以,如民眾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及姓名,除姓名為難字(罕見字)外,均相符者,應受理其以健保IC卡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