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七二】
醫療案例--行政審查5-23

摘要

申請人之經濟病床已自89年3月6日起皆變更為一般病床共31床,給付所請一般病床(03003B)與經濟病床(03007B)之差額尚屬合理,惟查所附住院醫療費用醫令核減彙總表,申請人所申報之床位是否為原報備之病床號,有究明之必要,原核定撤銷另核。
費用
年月
89年
09月
 
類 別 住院  科別 行政審查
年齡   性別   診斷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爭議 申 請 量
審議結果
理 由
撤  銷 
駁回
申請
駁回
撤銷另核
經濟病床(床/天)(03007B) 572     V如理由

一、本案申請理由略以:「本院於89.3.6、88.9.10二次申請變更病室床數,將原有經濟病床全改為一般病床…故89年9月電腦程式修改時誤將30張的一般病床支付標準碼建檔錯誤(03003B key 03007B)造成高屏分局誤以為本院以低報高核減費用…。」,查原核定機關係以「超過支付標準單價、申報之病床號與支付標準不符,以低報高。」為由,核刪其一般病床(03003B)與經濟病床(03007B)之差額,惟申請人於申復時業已自承「因電腦程式修改,作業時誤將一般病床健保碼03003B key 成03007B」,原核定機關仍維持原議不予補付;再經本會請中央健康保險局提意見書,其審查意見為「已依實際病床等級支付費用。」,不同意給付。

二、經查病床明細統計表,申請人之經濟病床已自89年3月6日起皆變更為一般病床共31床,給付所請一般病床(03003B)與經濟病床(03007B)之差額尚屬合理,惟查所附住院醫療費用醫令核減彙總表,申請人所申報之床位是否為原報備之病床號,有究明之必要,爰將原核定撤銷,由原核定機關查明後另為適當之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