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九八】

醫療案例--6-17

摘要

依所附病歷資料簡略,其治療及診斷與所申報門診處方及治療明細上傷病名稱及主要症候不盡相符,無法顯示需給付本次門診相關費用之適當理由,申請審議駁回。
費用年月 89/02 類 別 門診
性 別 女性 年 齡 47歲
診 斷 急性胃炎, 未提及出血 科 別 家醫科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爭議
申請量
審議結果
理 由

駁 回
撤銷另核
M03 100元   100元   依所附病歷資料簡略,又病歷記載之治療及診斷與所申報門診處方及治療明細上傷病名稱及主要症候不盡相符,無法顯示需給付左列各項所請費用之適當理由,申請審議駁回。
20 CC SYRINGE(NBS010020NBD) 3   3  
一般門診診察費(00110C) 1   1  
  門診藥事服務費(0520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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