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四二】

內科系案例

摘要

已給予Licodin 抗血小板藥物,且亦不符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無法顯示給付Plavix 藥品之正當性。

費用年月 98年5月 類 別 門診
性 別 男性 年 齡 ---
診 斷 泌尿道感染、性發育及青春期遲延,NEC、本態性高血壓。 科 別 內科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爭議申請量
審議結果
理 由
撤銷
駁 回
撤銷另核

PLAVIX
FILM-COATED
TABLETS 75MG

(B0229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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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所附病歷資料,確如健保局審核意見所載,已給予Licodin 抗血小板藥物,不必再給予Plavix,且使用Plavix亦不符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2.1.7.1,自無法顯示需給付所請費用之正當理由,健保局原核定並無不合,應予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