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 全民健保「爭議審議」參考案例專欄;係轉載自行政院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出版之「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案列彙編」,提供會員參考避免核刪。
  2. 本則內容,有關AVANDIA藥物不宜與SU 類(AMARYL)合併使用,二者皆是促使胰島素分泌,宜以BG類(METFORMIN)合併SU類的藥物使用。」
    審議結果:駁回。
    駁回理由:「查所附病歷資料,病歷紀錄簡略,且系爭口服降血糖藥(AVANDIA)不宜與SU 類(AMARYL)合併使用,因為二者皆是促使胰島素分泌,建議宜以BG類(METFORMIN)合併SU類的藥物使用, 無法顯示需給付所請費用之正當理由, 健保局原核定並無不合,應予維持」。

【更正】:

  1. AVANDIA是胰島素增敏劑,AMARYL是促胰島素分泌劑,二者機轉完全不同,合併使用仍屬合理,應同意所請。
  2. 本案例之審議結果理由錯誤,謹此感謝多位會員熱心指正,特此更正,本會亦函請「健保局爭議審議案委員會」改進、勘誤,以維護醫師專業、保障病人安全。

【案例二四六】

內科系案例

摘要

AVANDIA藥物不宜與SU 類(AMARYL)合併使用,二者皆是促使胰島素分泌,宜以BG類(METFORMIN)合併SU類的藥物使用。

費用年月 98年7月 類 別 門診
性 別 女性 年 齡 ---
診 斷 併有併發症之第二型(非胰島素依賴型,成人型)或未明示型糖尿病,未敘述為無法控制。 科 別 家醫科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爭議申請量
審議結果
理 由
撤銷
駁 回
撤銷另核

AVANDIA F.C 4MG TAB.(B0247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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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所附病歷資料,病歷紀錄簡略,且系爭口服降血糖藥(AVANDIA)不宜與SU 類(AMARYL)合併使用,因為二者皆是促使胰島素分泌,建議宜以BG類(METFORMIN)合併SU類的藥物使用, 無法顯示需給付所請費用之正當理由, 健保局原核定並無不合,應予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