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四八】

免疫調節劑案例

摘要

2種藥品因藥物副作用而停止使用,照光治療之治療劑量與時間,符合規定,同意所請。

費用年月 --- 類 別 事前審查
性 別 男性 年 齡 ---
診 斷 其他乾癬。 科 別 皮膚科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爭議申請量
審議結果
理 由
撤銷
駁 回
撤銷另核

ENBREL
(ETANERCEPT)
25MG

(K000713240)
72
72
 
 

一、相關規定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2.4.6.Etanercept(如Enbrel)。

二、病歷記載、病情部分

(一)申請書所載傷病名稱為「6961」( 其他乾癬)。
(二)依所附資料顯示,病患已經照光治療及2 種系統性治療,PASI為37.8,符合上揭規定所稱治療無效之定義,分述如下:

1.藥物治療部分,93年11月18日至97年9月25日使用acitretin治療,並於93年12月30日至95年10月20日期間調整為acitretin +MTX治療,2種藥品因藥物副作用而停止使用,其治療劑量與時間,均符合前揭規定。

2.照光治療部分,99年1月開始以窄波長紫外線照光治療至同年4月,共三個月療程,每週治療2-3 次,且使用劑量亦由700mj/cm2 逐漸調高至2500mj/cm2,其治療劑量與時間,亦符合前揭規定。

三、綜上,以健保給付系爭項目尚屬病情所需,爰將健保局原核定撤銷,同意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