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五三】

抗癌瘤藥物案例

摘要

病理報告顯示為 Gliosarcoma,係屬亞型GBM,同意所請。

費用年月 --- 類 別 事前審查
性 別 男性 年 齡 73歲
診 斷 腦惡性腫瘤。 科 別 神經外科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爭議申請量
審議結果
理 由
撤銷
駁 回
撤銷另核

TEMODAL
CAPSULES 100MG

(B023324100)
222
222    

一、相關規定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9.25.Temozolomide (如Temodal)。

二、病歷記載、病情部分
(一)申請書所載傷病名稱為「191」( 腦惡性腫瘤)。
(二)申請理由略以:「以anaplastic astrocytoma (診斷日期:98年10月7日)申請之抗癌藥物,尚未使用,因腫瘤復發合併顱內壓升高而入院接受第二次腫瘤切除,第二次報告為Gliosarcoma,為GBM 之一種。」。
(三)查附病歷資料,病患因病情變化,經第二次手術治療,其病理報告顯示為Gliosarcoma,依據The 2007 WHO Classification of Tumours of the Central Nervous System,係屬亞型GBM,符合上揭規定。

三、綜上,以健保給付系爭項目尚屬病情所需,爰將健保局原核定撤銷,同意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