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六0】

程序案例

摘要

爭議標的並非原核定之核刪項目,應不予受理。

費用年月 --- 類 別 門診
性 別 女性 年 齡 ---
診 斷 良性本態性高血壓、急性扁桃腺炎、過敏性鼻炎。 科 別 家醫科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爭議申請量
審議結果
理 由
撤銷
駁 回
撤銷另核

血清麩胺酸丙酮酸轉氨基(西每)(0902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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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所附「中央健康保險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門診處方及治療明細」,系爭項目並非原核定之核刪項目,申請審議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