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四】

程序案例

摘要

系爭項目並非原核定之核刪項目,申請審議應不予受理。

費用年月 --- 類 別 門診
性 別 女性 年 齡 ---
診 斷

其他高脂質血症。

科 別 內科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爭議申請量
審議結果
理 由
撤銷
不受理
駁回
總膽固醇(09001C) 1   1  

經查所附「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門診醫療服務點數及醫令清單」,左列系爭項目並非

原核定之核刪項目, 申請審議應不予受理。

血清麩胺酸丙酮酸轉氨基酶(0902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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