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五一】

免疫調節劑案例

摘要

經DMARDs藥物治療後ESR 明顯下降,又依病歷記載,不足以支持使用系爭HUMIRA 藥物之必要性,無法顯示給付之正當性。

費用年月 --- 類 別 事前審查
性 別 女性 年 齡 47歲
診 斷

類風濕性關節炎。

科 別 風濕免疫科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爭議申請量
審議結果
理 由
撤銷
駁回

撤銷 另 核

HUMIRA 40MG
SOLUTION FOR
INJECTION,
PRE-FILLED
SYRINGE

(K000776283)
12   12  

一、相關規定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83 條附件六藥品給付規定之8.2.4.2. adalimumab(如Humira)。
二、健保署審核意見
(一)初核:Low disease activity, biologic agent is not necessary。
(二)複核:The ESR /CRP levels has been decreased after DMARDs use and very low ESR now。
三、病歷記載、病情部分
(一)申請書所載傷病名稱為「7140」(類風濕性關節炎)。
(二)查所附病歷資料,申請理由雖略稱:「102年10月30日起開始服用2種DMARDs藥物,治療大於6個月以上, MTX 及Hydroxychloroquine 於103年2月7日至今已達目標標準劑量,經評估DAS28:6.48→ 6.24,評估皆大於5.1 以上,顯示藥物治療無適當之療效。」,惟查103年7月25日之診療紀錄記載:「ESR 43 →29 →13 →18 →13→11」,顯示經DMARDs 藥物治療後ESR明顯下降,又病歷謹記載「add MTX for synovitis
control」,無需使用生物製劑之相關記載,且查DAS 28 評估表與卷附照片不符,不足以支持使用系爭藥物之必要性。

四、綜上,無法顯示本案申請當時需以健保給付系爭項目之正當理由,原核定並無不合,應予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