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修訂含crizotinib成分藥品之給付規定(自107年5月1日起生效)

修正後給付規定

原給付規定

9.50. Crizotinib (如Xalkori)(104/9/1、106/11/1、107/5/1):
1.適用於ALK陽性之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106/11/1)
2.符合前述之病患且併有腦轉移之非小細胞肺癌病人,需達腦部穩定狀態(brain stabilized)始得使用。
腦部穩定狀態定義為「無因腦轉移之臨床症狀(Asymptomatic brain metastases)或有腦轉移之臨床症狀(Symptomatic brain metastases)經治療後腦轉移相關臨床症狀穩定至少達三週以上之病人(類固醇劑量穩定)」。
3.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1)用於ALK陽性之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之第一線治療需檢具確實患有非小細胞肺癌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ALK突變檢測報告(107/5/1)
(2)用於ALK陽性之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之第二線治療:需檢具確實患有非小細胞肺癌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ALK突變檢測報告,並附曾經接受第一線含鉑化學治療又有疾病惡化之影像診斷證明(如胸部X光、電腦斷層或其他可作為評估的影像),此影像證明以可測量(measurable)的病灶為優先,如沒有可以測量的病灶,則可評估(evaluable)的病灶亦可採用。(107/5/1)
(3)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三個月為限,每三個月需再次申請,再次申請時並需附上治療後相關臨床資料,如給藥四週後,需追蹤胸部X光或電腦斷層等影像檢查一遍,評估療效,往後每四週做胸部X光檢查,每隔八週需追蹤其作為評估藥效的影像(如胸部X光或電腦斷層)。
(4)每次處方以4週為限。

9.50. Crizotinib (如Xalkori)(104/9/1、106/11/1):
1.適用於ALK陽性之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106/11/1)
2.符合前述之病患且併有腦轉移之非小細胞肺癌病人,需達腦部穩定狀態(brain stabilized)始得使用。
腦部穩定狀態定義為「無因腦轉移之臨床症狀(Asymptomatic brain metastases)或有腦轉移之臨床症狀(Symptomatic brain metastases)經治療後腦轉移相關臨床症狀穩定至少達三週以上之病人(類固醇劑量穩定)」。
3.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1)需檢具確實患有非小細胞肺癌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並附曾經接受第一線含鉑化學治療又有疾病惡化之影像診斷證明(如胸部X光、電腦斷層或其他可作為評估的影像),此影像證明以可測量(measurable)的病灶為優先,如沒有可以測量的病灶,則可評估(evaluable)的病灶亦可採用。
(2)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三個月為限,每三個月需再次申請,再次申請時並需附上治療後相關臨床資料,如給藥四週後,需追蹤胸部X光或電腦斷層等影像檢查一遍,評估療效,往後每四週做胸部X光檢查,每隔八週需追蹤其作為評估藥效的影像(如胸部X光或電腦斷層)。
(3)每次處方以4週為限。

備註:劃線部份為新修訂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