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2.CDK4/6抑制劑 (如ribociclib):(108/10/1)
1.限用於與芳香環轉化酶抑制劑併用,做為停經後乳癌婦女發生遠端轉移後之第1線內分泌治療,須完全符合以下條件:
- 荷爾蒙接受體為強陽性:
ER或PR >30%。
- HER-2 檢測為陰性。
- 經完整疾病評估後未出現器官轉移危急症狀 (visceral crisis)。
2.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核准後每24週須檢附療效評估資料再次申請,若疾病惡化即不得再次申請,每位病人至多給付24個月為限。
3.若為ribociclib每日最多處方3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