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暫予支付含palbociclib成分藥品Ibrance Capsules 75 mg、100mg、125mg
共3品項暨其藥品給付規定(自108年12月1日生效)

修訂後給付規定

原給付規定

9.72.CDK4/6抑制劑 (如ribociclib;palbociclib):(108/10/1、108/12/1)
1.限與芳香環轉化酶抑制劑併用,做為停經後乳癌婦女發生遠端轉移後之第1線內分泌治療,須完全符合以下條件:
(1)荷爾蒙接受體為強陽性:
   ER或PR >30%。
(2)HER-2 檢測為陰性。
(3)經完整疾病評估後未出現器官
   轉移危急症狀 (visceral
   crisis)。
2.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核准後每24週須檢附療效評估資料再次申請,若疾病惡化即必須停止使用

3.使用限制:
(1)ribociclib每日最多處方3 粒。
(2)palbociclib每日最多處方1粒。
(3)本類藥品僅得擇一使用,唯有
在耐受不良時方可轉換使用本類藥品使用總療程合併計算,以每人給付24個月為上限。

9.72.CDK4/6抑制劑 (如ribociclib):(108/10/1)

1.限用於與芳香環轉化酶抑制劑併用,做為停經後乳癌婦女發生遠端轉移後之第1線內分泌治療,須完全符合以下條件:
(1)荷爾蒙接受體為強陽性:
ER或PR >30%。
(2)HER-2 檢測為陰性。
(3)經完整疾病評估後未出現器官
轉移危急症狀 (visceral
crisis)。
2.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核准後每24週須檢附療效評估資料再次申請,若疾病惡化即不得再次申請,每位病人至多給付24個月為限。

3.若為ribociclib每日最多處方3粒。

備註:劃線部分為新修訂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