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二一】

審 定

主文

申請審議駁回。

事實

申請人以其請求事項不服健保署之複核為由,申請審議,衛福部依申請人檢附到部之現有相關病歷資料審議。

理由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條及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23 條之規定。

卷證

請書及所附相關文件資料【該所附相關文件資料,若係於申請爭議審議階段始提出者,該新提出之資料,衛福部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總則貳、一、(四)5.前段規定意旨,不予認列。】

審定理由

如附表。

※:本件申請人如有不服,得提起給付訴訟,訴訟標的金額新臺幣40 萬元以下者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1 段248 號);逾新臺幣40 萬元者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地址: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25 號)

.

附表

衛部爭字第 1083405774 號
       

審定
結果

理 由
序號

流水號
姓名
科別
費用年月
案件分類

項 目 名 稱

(醫令代碼)



撤銷

 
1

171
○○○○
腸胃內科
108/03/09   

FENCAINE
TABLETS
10MG
(OXETHAZAINE)
"”Y.S.”

〈AB31990100〉

21 21   查所附資料,健保署初、複核意見為「0324A,已使用weisufu」、「0332A、0324A,Fencaine(strocain)複方內亦含antacid,本病人已使用H2-blocker及Aluminum Silicate(antacid)」,申請理由略稱:「兩種不同作用的胃藥,病人胃痛厲害,因此合併使用,Epigastralgiafor weeks,vomiting abdominal fullness nausea off and on」,查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登載系爭藥品許可證為含OXETHAZAINE成分之單方製劑,且依病歷紀錄,病人診斷為「急性胃炎未伴有出血」、「功能性消化不良」,依病情記載:「Epigastralgia for weeks,Vomiting off and on, abdominal fullness, Frequent gas passage and Nausea」,使用左列系爭藥品符合病情所需,所請同意給付,其金額由保險人依規定核算後補付。
2

50
○○○
434
○○○
共2案
腸胃內科

所有如申請書所載項目    

一、相關規定
行為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83條附件六藥品給付規定(以下簡稱藥品給付規定)之3.3.1.肝庇護劑:

  1. 肝硬化、肝炎患者,限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醫師依肝功能和影像檢查或病理切片檢查確實診斷後,視病情需要處方之。(1)HBV(+)及HCV(+)之病患且GOT、GPT值大於(或等於)正常值上限1倍以上。…(3)HBV(-)及HCV(-)之病患,GOT、GPT 值大於(或等於)正常值上限2倍以上。」。

二、查所附資料,渠等個案,分述如下:
(一)○○○案,健保署初、複核意見為「0307A,非B非C要大於2倍」、「雖HBSAg(+),但AST/ALT值於108年2月4日已正常」,依病歷紀錄,病人診斷為「B型病毒性肝炎未伴有肝昏迷」等,依病情記載:「101年2月21日HbsAg(+)」,108年2月14日SGOT值為24 U/L(參考值<40U/L)、SGPT值為33 U/L(參考值<42 U/L),均未大於正常值上限1倍以上,開立系爭「SILIRIN〈AC314811G0〉」,不符前揭藥品給付規定之3.3.1.1.(1)。
(二)○○○案,健保署初、複核意見略為「0307A,非B非C肝功能要大於2倍才能開保肝片」、「病人為慢性肝炎,但未提BC型肝炎」,依病歷紀錄,病人診斷為「慢性肝炎」等,依病情記載及檢驗報告顯示,病歷無HBsAg or HCVpositive之相關佐證,108年3月1日SGOT值為41 U/L、SGPT值為50U/L,均未大於正常值上限2倍以上,開立系爭「SILIRIN〈AC314811G0〉」,不符前揭藥品給付規定之3.3.1.1.(3)。

三、綜上,均無法顯示需給付所請費用之正當理由,原核定並無不合,應予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