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暫予支付含ixazomib成分藥品Ninlaro capsules 3 mg、4mg
共2品項暨其藥品給付規定(自109年3月1日生效)

修訂後給付規定

原給付規定

9.77.Ixazomib (如Ninlaro):(109/3/1)
1.與lenalidomide及dexamethasone合併使用於先前已接受至少一種治療失敗之多發性骨髓瘤病患,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體能不適合(unfit)化療標靶注射治療者。
(2)曾接受bortezomib治療失敗,但有重大心血管共病無法接受carfizomib 治療之病患。
2.前述病患若於第二線治療使用,則需為具高風險細胞遺傳異常的病人群 (包括具del(17p)、t(4;14)、t(14;16)及1q21 amplification等染色體變化者);若為第三線以上治療使用,則不需為具高風險遺傳異常者。
3.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1)每次申請以4個療程(每療程為4週)為限,使用4個療程後,必須確定paraprotein (M-protein)未上升(即表示對藥物有反應或為穩定狀態)或對部分non-secretory type MM病人以骨髓檢查plasma cell為療效依據,方可繼續使用。
(2)每人以12個療程為上限。
4.本案藥品不得與bortezomib或pomalidomide併用。

無。


備註:劃線部分為新修訂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