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分類碼:B102-8,並自110年2月1日起實施

修訂後給付規定

原給付規定

B102-8 經 導 管 置 換 主動脈 瓣膜套組 -TAVI(整組含導引線):
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及支付標準診療項目68040B「經導管主動 脈瓣膜置換術」所訂之相關規定。
二、完成個案登錄系統且須送事前審查核 准.。

三、個案完成植入手術後需三十天內及第 十二個月內於登錄系統登錄追蹤狀況。未 如期登錄,核刪本項申請之特材費用。

無。

備註:劃線部分為新修訂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