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1.Dabrafenib (如Tafinlar)、Trametinib (如Mekinist):(110/3/1)
1.Dabrafenib和trametinib併用於治療BRAF V600突變陽性ECOG≤ 2且罹患無法切除(第ⅢC期)或轉移性(第Ⅳ期)黑色素瘤之病人:
(1)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療程以3個月為限,如發現病情惡化應停止使用。
(2)再申請時應檢附前次治療結果評估資料。
2.Dabrafenib和trametinib併用於BRAF V600突變陽性且完全切除之第三期黑色素瘤病人術後輔助治療:
(1)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療程以6個月為限,如發現病情惡化應停止使用。
(2)限用1年。
3.本品(dabrafenib併用trametinib之治療組合)與vemurafenib僅能擇一使用,除因耐受性不良,不得互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