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修訂含Regorafenib成分藥品(如Stivarga)及免疫檢查點PD-1、PD-L1抑制劑(如nivolumab)之藥品給付規定,並自110年5月1日起實施

修訂後給付規定

原給付規定

9.51.Regorafenib(如Stivarga)(104/9/1、105/8/1、107/12/1 、108/6/1、110/5/1
1.轉移性大腸直腸癌(mCRC):(略)
2.胃腸道間質瘤(GIST) (105/8/1)(略)
3.肝細胞癌(HCC):(108/6/1、110/5/1)
(1)適用於曾接受sorafenib治療失敗後之轉移性或無法手術切除且不適合局部治療或局部治療失敗之Child-Pugh A class晚期肝細胞癌成人患者。
(2)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初次申請之療程以12週為限,之後每8週評估一次。送審時需檢送影像資料,無疾病惡化方可繼續使用。
(3)每日至多處方4粒。

(4)Regorafenib與ramucirumab、nivolumab僅能擇一使用,不得互換。(110/5/1)

9.51.Regorafenib(如Stivarga):(104/9/1、105/8/1、107/12/1 、108/6/1)
1.轉移性大腸直腸癌(mCRC):(略)
2.胃腸道間質瘤(GIST) (105/8/1)(略)
3.肝細胞癌(HCC):(108/6/1)
(1)適用於曾接受sorafenib治療失敗後之轉移性或無法手術切除且不適合局部治療或局部治療失敗之Child-Pugh A class晚期肝細胞癌成人患者。
(2)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初次申請之療程以3個月為限,之後每2個月評估一次。送審時需檢送影像資料,無疾病惡化方可繼續使用。

(3)每日至多處方4粒。

9.69.免疫檢查點PD-1、PD-L1抑制劑(如atezolizumab;nivolumab;pembrolizumab;avelumab製劑):(108/4/1、108/6/1、109/4/1、109/6/1、109/11/1、110/5/1):
1.本類藥品得於藥品許可證登載之適應症及藥品仿單內,單獨使用於下列患者:
(1)黑色素瘤:略。
(2)非小細胞肺癌:略。
(3)典型何杰金氏淋巴瘤:略。
(4)泌尿道上皮癌:略。
(5)頭頸部鱗狀細胞癌:略。
(6)轉移性胃癌:略。
(7)晚期腎細胞癌:略。
(8)晚期肝細胞癌:需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I.Child-Pugh A class肝細胞癌成人患者。
II.先前經T.A.C.E.於12個月內>=3次局部治療失敗者。
III.已使用過至少一線標靶藥物治療失敗,又有疾病惡化者。本類藥品與regorafenib、ramucirumab僅能擇一使用,且治療失敗時不可互換。(108/6/1、110/5/1)
IV.未曾進行肝臟移植。
V.於109年4月1日前經審核同意用藥,後續評估符合續用申請條件者。(109/4/1)
(9)默克細胞癌:略。
2.使用條件:略。

3.登錄與結案作業:略。

9.69.免疫檢查點PD-1、PD-L1抑制劑(如atezolizumab;nivolumab;pembrolizumab;avelumab製劑):(108/4/1、108/6/1、109/4/1、109/6/1、109/11/1):
1. 本類藥品得於藥品許可證登載之適應症及藥品仿單內,單獨使用於下列患者:
(1)黑色素瘤:略。
(2)非小細胞肺癌:略。
(3)典型何杰金氏淋巴瘤:略。
(4)泌尿道上皮癌:略。
(5)頭頸部鱗狀細胞癌:略。
(6)轉移性胃癌:略。
(7)晚期腎細胞癌:略。
(8)晚期肝細胞癌:需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I.Child-Pugh A class肝細胞癌成人患者。
II.先前經T.A.C.E.於12個月內>=3次局部治療失敗者。
III.已使用過至少一線標靶藥物治療失敗,又有疾病惡化者。本類藥品與regorafenib僅能擇一使用,且治療失敗時不可互換。(108/6/1)

IV.未曾進行肝臟移植。
V.於109年4月1日前經審核同意用藥,後續評估符合續用申請條件者。(109/4/1)

(9)默克細胞癌:略。
2.使用條件:略。
3.登錄與結案作業:略。

備註:劃線部分為新修訂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