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Olaparib (如Lynparza):(109/11/1、111/6/1)
1.卵巢、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
(1)單獨使用於具下列所有條件的病患做為維持治療,限用兩年:
I.對第一線含鉑化療有治療反應後使用。
Ⅱ.具生殖細胞或體細胞BRCA 1/2致病性或疑似致病性突變。
Ⅲ.FIGO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Gynecology and Obstetrics) Stage III or IV disease。
(2)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109/11/1、111/6/1)
I.每次申請之療程以6個月為限。
Ⅱ.初次申請時需檢附生殖細胞或體細胞BRCA 1/2突變檢測報告。BRCA 1/2檢測需由該項目符合以下認證之實驗室執行,檢測報告上應註明方法學與檢測平台,並由病理專科醫師簽發報告,且於檢測報告上加註專科醫師證書字號。(111/6/1)
i.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精準醫療分子檢驗實驗室列冊登錄。
ii.美國病理學會(The College of American Pathologists,CAP)實驗室認證。
iii.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iwan Accreditation Foundation,TAF)實驗室認證(ISO15189)。
iv.台灣病理學會分子病理實驗室認證。
Ⅲ.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2.三陰性乳癌:
(1)單獨使用於曾接受前導性、術後輔助性或轉移性化療,且具生殖細胞BRCA1/2致病性或疑似致病性突變之三陰性(荷爾蒙接受體及HER2受體皆為陰性)轉移性乳癌病人。
(2)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109/11/1、111/6/1)
I.每次申請之療程以3個月為限。
Ⅱ.初次申請時需檢附ER、PR、HER2皆為陰性之檢測報告,以及生殖細胞BRCA 1/2突變之檢測報告。BRCA 1/2檢測需由該項目符合以下認證之實驗室執行,檢測報告上應註明方法學與檢測平台,並由病理專科醫師簽發報告,且於檢測報告上加註專科醫師證書字號。(111/6/1)
i.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精準醫療分子檢驗實驗室列冊登錄。
ii.美國病理學會(The College of American Pathologists,CAP)實驗室認證。
iii.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iwan Accreditation Foundation,TAF)實驗室認證(ISO15189)。
iv.台灣病理學會分子病理實驗室認證。
Ⅲ.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3.每日最多使用4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