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爭議審議專欄
【案例二十八】

醫療案例--內科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診斷為「糖尿病合併下肢壞死」,其體溫異常,且

WBC值為15200,使用Recef-A尚合理,惟過度使用止

痛劑、抗生素、腸胃道藥物、靜脈輸液等及不必要之

檢查。 

案 由:○○醫院因申領保險對象○○○XX年XX月

份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主 文:原核定關於核刪Recef-A十六劑之部分撤銷,

應予給付,其餘駁回。

事 實:申請人以其申領保險對象○○○內科住院診療

費用給付,係根據患者病情需要為由,不服中央健康

保險局東區分局不予給付之複核,乃申請審議到會,

請准予給付。

審定理由:關於核刪Netromycin十六劑、Recef-A二十

一劑部分:本部分業經中央健康保險局以八十五年七

月二十日健保醫字第八五○○九一三○號函知本會,

同意給付,則申請審議標的已不存在,本部分應不予

受理。

關於核刪Recef-A十六劑部分:本會經審查申請人所送

保險對象○○○(男性,七十一歲)之病歷記載,其

診斷為「糖尿病合併下肢壞死」,查所附病歷資料,

病患有體溫異常現象,且血液白血球檢查值15200,

使用Recef-A尚屬病情所需,爰將原核定撤銷,所請費

用應予給付。

關於核刪Ketofen十六劑、Refosporin三十劑、Pierami

五十劑、Cefin四十劑、Through九十三劑、Magalate一

劑、Magan一八三劑、Mitrolan一八三劑、Anginal一八

○劑、Kaltose五十三劑、Fluimucil六十六劑、三碘甲

狀腺原氨酸攝取率檢查一次、四碘甲狀腺素T4生化法

檢查一次部分:查所附病歷資料,已給付同療效口服

劑型Panadol一八三劑及Tapal五十七劑,無再使用注

射劑型Ketofen多達十九劑之適當理由 ;另查已使用

其他多種抗生素,且無細菌培養報告,無再使用

Refosporin、Pierami、Cefin之適當理由;再查無腸胃

道問題之相關病程紀錄,無使用Through多達一一四

劑、Magalate、Magan、Mitrolan之 適當理由;再查無

相關病程紀錄,無使用Anginal之適當理由;再查已給

付其他靜脈輸液,無再使用Kaltose之適當理由;再查

由醫囑單中無法顯示有使用Fluimucil,無給付

Fluimucil之適當理由;再查無病患甲狀腺疾病之相關

記載,無施行三碘甲狀腺原氨酸攝取率檢查

(09009B)及四碘甲狀腺素T4生化法檢查

(09010B)之適當理由,原核定並無不當,本部分申

請審議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