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基準」專任內科指導老師之資格具體條件如下:
1.具備內科專科醫師資格三年以上。
2.具內科醫師執業執照。
3.實際從事內科醫療、教學及研究工作。
4.升等為指導老師時之前三年內,須有投稿台灣內科醫學會「內科學誌」 至少一篇列名第一作者的「原著」或「綜論」類論文;或內科相關SCI 或SCIEI雜誌列名第一作者的「原著」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