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若有造假情事,
將報請衛福部停權內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資格一年

依據衛生福利部甄審簡章規定:報名內科專科醫師甄審,所附資格證明文件有偽造、變造、不實或病歷抄襲等事情者,取消其應考或專科醫師資格,並移送法辦。

本會經104年4月15日甄審委員會議暨104年7月14日醫院評鑑委員會討論決議,若內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有造假情事,將報請衛生福利部停權內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資格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