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二年期PGY「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
 依衛生福利部108年2月12日衛部醫字第1081660364號公告「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二年期畢後一般醫學(PGY2)訓練內科組適用」、「二年期畢後一般醫學(PGY2)訓練外科組、兒科組、婦產科組,不分科組適用」,自110年8月1日起生效;惟110年7月31日前各醫院已招收之住院醫師適用修正前之規定。